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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国政协“加强新时代中华儿女大团结研究”课题组发布研究报告

人民政协报 政协君 2023-03-16

新时代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研究报告


作者 | 全国政协“加强新时代中华儿女大团结研究”课题组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标题、主题、结束语等都突出了“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指出:“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强调:“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持团结奋斗,是从新时代伟大斗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也是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对“团结奋斗”赋予了新的内涵,把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团结奋斗既是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力量之源,也是对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服务国之大者、发挥优势作用的工作要求。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70多年来,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使命最大限度地团结了各方面力量,汇聚了强大合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担负的使命任务更重,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复杂。人民政协要弘扬优良传统,担当职责使命,推动构建大团结大联合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共识、汇聚磅礴伟力。

一、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历史责任

人民政协因团结而生、依团结而存、靠团结而兴,有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广泛凝心聚力。中共二十大报告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战略高度,对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站位高、分量重、内涵深,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既是对中共十八大以来政协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今后政协工作新的部署。服务于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促进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彰显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独特优势。

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这一重要部署,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制度效能。

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这一重要要求,进一步拓展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实践路径。

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历史责任,要为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努力奋斗。我们要从人民政协的光荣历史、性质定位、工作主题、职责使命等多方面深化对这一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强化做好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使命担当。

(一)人民政协的历史昭示了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始终是政协的历史责任。人民政协始终是中国人民大团结大联合的统一战线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为促进中华儿女大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出席会议的662名代表,分别属于党派代表、区域代表、军队代表、团体代表和特邀代表,体现广泛代表性。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人士广泛政治协商、密切团结合作的成果。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围绕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不断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心聚力。

(二)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决定了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是政协的历史责任。政协章程对政协性质定位规定的第一句话就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爱国统一战线的最核心任务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统一战线是从工作上讲的,中华儿女大团结是从目标上讲的,两者是一致的。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既是职责,也是任务,而且是首要的职责和任务。

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最根本目的还是要通过协商来实现团结。这些年来,全国政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各方面增进对党中央大政方针的认可,团结到实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这体现了协商的根本目的。

(三)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赋予了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历史责任。人民政协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实现和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方面有自己的光荣传统、丰富经验和巨大优势。把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定位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历史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团结功能,发挥人民政协团结优势,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起来。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表明了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是政协的历史责任。理论创新引领了大团结。人民政协工作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融入到政协工作各个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政协委员,在思想上形成坚定共识,并通过他们影响带动广大界别群众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实践创新加强了大团结。人民政协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实践中形成了许多有效经验做法,完善团结联谊方法载体,进一步发展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制度创新巩固了大团结。人民政协工作中形成了很多制度创新,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制定修订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等近百项工作制度,为把更多人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助力形成最大限度、最大范围的团结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化了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历史责任。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已经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起来。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大团结大联合的作用,把方方面面的力量都凝聚在中国共产党周围,汇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上来。

二、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具有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做好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根本政治保证,有以宪法、政协章程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的制度保证,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还具有其他诸多方面优势,主要有:

(一)组织上具有兼容并包、联系广泛的优势。人民政协拥有全国、省、市、县四级政协组织3200多个,各级政协委员60多万名,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广泛吸纳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性人士。全国政协设34个界别,涵盖中国共产党、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这样的组织构成和界别特点,有利于以制度化平台充分反映不同界别、阶层、群体的意见愿望和利益诉求,有利于通过机制化安排广泛汇聚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有利于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紧密团结起来、共襄民族复兴伟业。

(二)功能上具有协调关系、团结各方的优势。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领域宽广、内容丰富,涵盖了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等方面,可以有效发挥协调关系、团结各方的作用。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交流机制。畅通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诉求表达渠道。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学习考察、界别协商、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加强同港澳同胞的团结联谊,建立定期走访港澳委员制度,引导港澳委员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交流交往,助推深化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吸收侨胞代表参加政协活动。健全政协对外交流机制,加强同各国人民、政治组织、媒体智库等友好往来,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中国故事,为营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良好外部环境作出贡献。

(三)工作上具有平台丰富、方式多样的优势。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创设了丰富多样、务实有效的平台载体,比如座谈会、报告会、通报会、民族知识学习班、民族节日慰问祝贺、海峡论坛·两岸基层治理论坛、书画室、京昆室等。特别是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的中心环节,创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谈心谈话、委员读书等思想政治引领平台,注重将凝聚共识融入会议、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理论研究、文史资料等经常性履职工作,注重健全完善有关民族和宗教、促进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对外交往等具有政协统战特色的团结联谊平台,注重搭建委员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等机制化传播共识平台,广泛宣传政策、解疑释惑,扎实做好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有力增强各族各界人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效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合力。

三、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需要坚持的原则

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一些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团结要有圆心,固守圆心才能万众一心。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圆心,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越有力,党的旗帜越鲜明,就越能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有效汇聚中国人民和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智慧力量,形成真正的、广泛的、紧密的大团结。人民政协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政协党组织和党员委员肩负着实现党的领导的政治责任,要树立凝心聚力的责任意识,在教育引领上敢于发声、在化解矛盾上善于作为。要强化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的履职理念,提高从说得对到说得入脑入心的工作本领,以共同历史记忆、共有精神家园深化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以百年伟大成就、共同奋斗目标强化道路认同、制度认同,以思想政治建设、照顾利益关切增进理论认同、政策认同,推动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抓住民生领域重要问题资政建言,协助党和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必须践行好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必须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广大界别群众的意愿诉求反映上去,智慧力量凝聚起来,为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作出贡献。

(三)必须坚持发挥统战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强化统战意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做好凝聚人心、团结各界的工作,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跟上新时代步伐,一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坚持以大团结大联合为目标,不断扩大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将协商贯穿于民意汇集、意见表达、共识达成等全过程之中,在协商议政中不断拓展凝聚共识的深度,在凝聚共识中不断提高协商议政的质量,形成良性互动。

(四)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团结是政协的两大主题之一,加强团结在政协不是一项具体的工作,而是贯穿融汇于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之中,政协的各项制度、各项工作都要着眼于如何加强、扩大和巩固团结。人民政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必须加强同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宗教人士的团结联谊,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的团结联谊,加强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五)必须坚持善于运用民主协商方法。要善于运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通过同心同向的真诚协商,推动形成自内而外、由知到行的工作格局。要杜绝方法手段简单化,针对委员来自不同界别、领域、行业等特点,及时跟进了解思想动态,因人而异、因时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好学习座谈、谈心谈话、阐释政策等工作,积极反映合理意愿诉求,引导大家正确看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更好理解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精准有效做好理顺情绪、引导预期、坚定信心的工作。要避免目标行为短期化,坚持循序渐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在一些复杂敏感问题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社会关切的难点、热点和苗头性问题,在履职为民中持之以恒实现发扬民主和凝聚民心的有机统一。要防止评价标准片面化,具体成效既要看是否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又要看是否有利于消除潜在风险隐患;既要看关键时候的坚定立场和表态发声,又要看深入界别群众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履职实践。

(六)必须坚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要着力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引导政协委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每位委员都是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重要力量,界别群众都是自己的团结对象,人人重团结、人人求团结、人人促团结,努力做担当者而非旁观者、践行者而非清谈者,把更多人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把更多力量汇聚到共襄复兴伟业的历史进程之中。要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深入界别群众,每年以适当方式同界别群众进行谈心谈话,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多做一些协助党和政府化解矛盾的事。要加强培训,教育引导委员更好掌握协商的能力和方法,以界别群众熟悉的语言、认同的事实和入情入理的方式,亮出观点意见、阐明原则立场、有效启发引领,善于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请教,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思想政治引领者、界别群众贴心人,努力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凝心聚力。

四、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需要把握好的几对关系

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必须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深化对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不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一)固守圆心与扩大共识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圆心,固守圆心做得越好,团结根基就越牢靠;扩大共识做得越好,形成的同心圆就越大。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统一战线的政治方向、本质要求和根本目标,深刻揭示了百年来统一战线特点和规律。处理好固守圆心和扩大共识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又要对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损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言行,进行旗帜鲜明的斗争,不能让其以多样性的名义大行其道,这是政治底线,不能动摇。除此之外,对其他各种多样性,要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

(二)民主协商与团结共识的关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增进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要坚持寓巩固团结于民主协商之中,以广泛协商实现坚强团结。一方面,要发挥好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功能,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要坚持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持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在广集众智的深度协商中服务科学决策,在同心同向的真诚协商中增进各方共识。

(三)善于团结与敢于斗争的关系。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没有斗争的团结,无原则迁就的团结,是假团结,是不可持续的团结,也是必然分裂的团结。要坚持善团结与敢斗争相统一。一方面,要以善团结扩大团结覆盖面,特别在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经历着深刻变化,社会价值观念、阶层结构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对于不同的思想观念,只要是不违反基本原则,要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把能够团结的一切力量团结起来。另一方面,要以敢斗争赢得团结主导权,对于那些背离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通过斗争的方式,纠正其错误思想行为,维护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民主监督与增进团结的关系。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之一。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将人民政协的监督定义为一种“协商式监督”,目的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发挥好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也可以有效增进团结。开展政协民主监督可以通过提案、视察、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在这一过程中政协委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党情、国情、社情,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有利于凝聚思想共识,有利于形成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合力。从这一点来讲,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既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也是促进团结、凝聚共识的过程,实现了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有机统一。

(五)党内与党外的关系。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实现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独特优势,政协党的组织和党员委员发挥作用至关重要。毛泽东同志强调:“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这段话对做好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国政协2000多名委员里党员委员只占40%,这就要求切实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树立凝心聚力的责任意识,团结引导广大党外委员,确保把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落到实处。同时,广大党外委员也要深刻认识委员这一政治身份的重大责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在政治上旗帜鲜明、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敢于发声,在勤勉履职中增进团结、合作共事中巩固团结、共同奋斗中深化团结。

(六)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积累的工作经验、形成的规律性认识弥足珍贵。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好全国政协和各级地方政协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并坚定不移地长期坚持下去。另一方面,要结合新时代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新特点,结合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新变化,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五、发挥协商在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中的作用

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效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通过政协制度的有效运行和民主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最大限度地凝心聚力。

(一)协商目的要着眼于团结。协商民主不是为了民主而民主,不是为了协商而协商,而是为了加强团结。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协商民主的定义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它揭示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主题、范围、内容、原则、目标等要素,最后的落脚点和目的是形成共识、加强团结。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体现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本质。将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协商机构,是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资政、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促进“五大关系”和谐,最大限度地团结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

(二)协商内容要立足于团结。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协商内容本身就包含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等有关工作。比如,《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规定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之一就是“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政治协商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也规定,政协协商的内容之一是“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开展好了政协协商,有利于为新时代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筑牢圆心、延长半径。这实际上就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服务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具体体现。

(三)协商方式要有利于团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运用民主协商的方法、沟通讨论的方法,使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成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通过协商的方式促进解决矛盾,平衡利益,扩大共识,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这些都有利于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

(四)协商主体要体现出团结。人民政协囊括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涵盖了各个界别,包容了体制内外的方方面面力量。通过组织协商主体开展协商活动,可以起到人民内部各方面意见沟通、信息交流、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作用,有利于各方面强化联系,实现广泛团结。

(五)协商文化要弘扬好团结。人民政协秉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政协协商实践,把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平等包容、求同存异、兼收并蓄等理念融入政协各项制度建设和运行之中,不断培育协商文化,始终传承弘扬人民政协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原则,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哪怕刺耳尖锐一些,也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今天阶层多样、思想多元的大背景下,这种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协商文化,有利于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丧失主导,既能尊重多数,又能照顾少数,在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作用。

(六)协商效能要落实于团结。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构建大团结大联合格局,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修改政协章程。在修改政协章程时,在有关条款中写入“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历史责任”这一表述以及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相关要求。

二是出台政策文件。出台《全国政协关于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构建大团结大联合格局的意见》,对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包括人民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历史责任、时代背景、深刻内涵、原则方法、实现途径等,加强对全国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的统筹谋划。

三是召开有关会议。召开全国政协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座谈会、理论研讨会等,邀请各民主党派、相关部委、各省区市政协、相关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等参加会议,研讨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有关问题,深化认识。

四是开展有关活动。根据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的优势特点,开展以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为主题的各类经常性活动,把工作做在平常,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五是强化委员担当。制定全国政协委员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履职要求,按照“人人重团结、人人求团结、人人促团结”的要求,提高委员政治站位,引导委员努力做担当者而非旁观者、践行者而非清谈者,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六是搭建平台载体。搭建更多有效的平台载体,延长工作手臂、增强工作实效。比如,有效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谈心谈话、视察考察、提案、大会发言、专题座谈、理论课题研究、委员培训、主题征文等形式开展有关工作。

七是强化研究宣传。深入研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有关重大论断和重要决策部署,为做好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工作提供理论支撑。用好委员讲堂、委员宣讲、委员读书等平台载体,通过人民政协报、网、端、微、屏等多种渠道,积极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增进共识的工作,为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营造良好环境。









课题组名单


课题牵头

马 飚 全国政协副主席


课题成员

张裔炯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

谢伏瞻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

吉 林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

常荣军 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刘佳义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郭 军 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

杨小波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

吕 虹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

邓小清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

张连起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常信民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原驻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纪检组少将组长

何文格 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副主任

褚有奇 中央统战部二局副局长

王延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

丁 赛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

龚 云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

孙 信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

肖佩安 全国政协办公厅联络局局长

汪连海 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理论局局长

张献生 中央统战部原副秘书长、研究室原主任

王 珺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

王江燕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

朱 虹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副编审

于保政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张 跃 全国政协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王彦明 中央统战部二局四处副处长

宋明军 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六处三级调研员

方翔鹰 全国政协办公厅联络局副局长

吕佳宁 全国政协办公厅联络局综合处副处长

董文龙 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理论局理论研究处干部

吕 松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调研部干部


原文刊登于2023年2月14日《人民政协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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